一、各國高等教育簡介
二、博洛尼亞進程
“博洛尼亞進程”(Bologna Process)是29個歐洲國家于1999年在意大利博洛尼亞提出的歐洲高等教育改革計劃,改計劃的目標是整合歐洲的高教資源,打通教育體制。“博洛尼亞進程”的發起者和參與國家希望,到2010年,歐洲“博洛尼亞進程”簽約國中的任何一個國家的大學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成績,都將獲得其他簽約國家的承認。大學畢業生可以毫無障礙地在其他國家申請學習碩士階段的課程或者尋找就業機會,實現歐洲高教和科技一體化,建成歐洲高等教育區,為歐洲一體化進程做出貢獻。
一、發起背景與歷程
1、《里茲本公約》
1997年4月8~11日,歐洲理事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里茲本召開會議并在會間共同推出了《歐洲地區高等教育資格承認公約》(簡稱《里茲本公約》)。這個公約得到與會國家代表的支持后通過。此公約是歐洲地區唯一的涉及歐洲地區高等教育的具有約束力的文書,是奠定“博洛尼亞進程”的基礎文件。《里茲本公約》的具體內容為:
·持有一個國家的學歷資格可以在另外一個國家得到相應承認;
·簽約國不得在任何情況下對學歷資格申請人的性別、種族、膚色、缺陷、語言、宗教、政治意向、國籍、民族和籍貫抱有歧視;
·簽約國的評價機關要對提供的學歷證明負責;
·簽約國在沒有特別的理由時應該承認其他簽約國出具的學歷證明。但是,如果兩個國家的學制有明顯的區別時例外;
·簽約國對外國的學生給予同等的國民待遇的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在不違背所在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外國的學者可以使用原學術頭銜;
·簽約國為難民和流動群體提供學歷金額就業資質證明;
·簽約國應該建立信息和咨詢中心,提供本國有關高等教育的各種信息;
·簽約國要鼓勵本國的高等教育機構為學生頒發《文憑說明書》。《文憑說明書》是歐盟、歐洲理事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共同設計的旨在具體描述文憑內容的解釋性文件。
2、《索邦宣言》
1998年5月,法國、德國、意大利和英國的教育部長率先在法國索邦大學聚會,研究如何加速推動高等教育人員流動和資歷互任工作。會間,他們共同簽訂了旨在促進四國高等教育體系相互協調的協議,即《索邦宣言》。《索邦宣言》的重點內容為:
·循序漸進地推動歐洲高等教育學位和學制總體框架的建立;
·建立共同的學制和學歷,將本科生和研究生學制和層次分為兩個階段,即,高中畢業后繼續學習3~4年達到本科生學歷要求(BAC+3/4);達到本科生要求后繼續學習2~5年可以取得研究生學歷;
·加強并促進師生流動,要求學生在其學習期間至少在國外學習一個學期。清除學術人員流動的障礙并促進學歷資格的承認。
3、《博洛尼亞宣言》
《索邦宣言》的實施對歐洲各國產生了廣泛影響。1999年6月,歐洲29國的教育部長,包括歐盟成員國和申請國在博洛尼亞開會,探討2010年建成歐洲高等教育區并完善共同的歐洲高等教育體系等問題。會議取得了成功,與會部長共同簽署了《博洛尼亞宣言》。《博洛尼亞宣言》的重點為:
·建立容易理解以及可以比較的學位體系;
·致力于建立一個以兩階段模式為基礎的高等教育體系;
·建立學分體系(例如,歐洲學分轉換體系);
·促進師生和學術人員流動,克服學分轉換的障礙;
·保證歐洲高等教育的質量;
·促進歐洲范圍內的高等教育合作。
《博洛尼亞宣言》標志著博洛尼亞進程的全面啟動。由于“博洛尼亞進程”是一個長期的計劃,其目標是到2010年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高等教育體系。因此,會議代表提出對此進程應該保持持續的關注和支持,因此,會議決定此后每兩年召開一次部長會議,監督評估“博洛尼亞進程”的進展。
4、《布拉格公布》
2001年5月,在布拉格召開了第一次雙年度評價會議。會議回顧了“博洛尼亞進程”取得的成績,提出了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會議通過了《布拉格公告》。《布拉格公告》主要內容如下:
·重申《博洛尼亞宣言》的目標以及成員國的決心和義務;
·感謝歐洲大學聯合會以及歐洲學生國家聯盟對“博洛尼亞進程”的積極參與和做出的貢獻;
·肯定歐盟對“博洛尼亞進程”的建設性作用和幫助;
·提出加快實現“博洛尼亞進程”目標的改進意見;
·強調終身學習和學生參與教學的必要,進一步明確提高歐洲高等教育的競爭力和吸引力是建立歐洲高等教育區的重要內容。
5、《柏林公告》
2003年,在柏林召開了第二次雙年度評價會議。在此次會議上,通過了《柏林公告》。《柏林公告》的主要內容是:
·保證質量:明確高等教育機構的職責,對教研機構的教育計劃進行有學生參與的評價檢查,建立網絡與合作機制,制定并完善學位證書頒發措施;
·進一步明確建立一個以兩階段模式為基礎的高等教育體系;
·促進學位學歷和學制互任。呼吁參與“博洛尼亞進程”的國家盡快簽署這個公約。提出2005年,學生申請《文憑說明書》時免費;
·提出將兩階段模式為基礎的高等教育體系進一步細化,把研究生階段的教育分為兩個層次:碩士生和博士生,成為三段式高等教育體系。
6、《柏林宣言》
2005年5月,在柏林召開第三次雙年度評價會議。會議通過了《柏林宣言》。《柏林宣言》的主要內容為:
·加強建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體系;
·實施國家質量體系框架;
·決定頒發聯合學歷學位,包括博士生聯合學位;
·橫向打通高等教育體系,創造并建立通往高等教育的靈活通道。
二、“博洛尼亞進程”取得的進展
截止2005年,歐洲有36個國家簽署了《里茲本公約》,45個國家簽署了《博洛尼亞宣言》。加入博洛尼亞進程的國家有:
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奧地利、阿塞拜疆、波黑、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格魯吉亞、羅馬教廷、兇牙利、冰島、愛爾蘭、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摩爾多瓦、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塞黑、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瑞典、瑞士、前南斯拉夫、烏克蘭、英國、安道爾、比利時、德國、希臘、意大利、馬爾他、荷蘭、西班牙、土耳其。
其中,安道爾、比利時、德國、希臘、意大利、馬爾他、荷蘭、西班牙、土耳其還沒有簽署《里茲本公約》。
根據加入博洛尼亞進程需要履行的義務要求,目前,簽約國家基本能夠根據《里茲本公約》和《博洛尼亞宣言》的內容要求采取措施,改進國內教育體制,完善教育設施,建立必要機構以保證落實公約和宣言條款。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評估報告,這些國家的工作情況比較令人滿意,特別是在實行三段式高等教育體制,為學生提供《文憑說明書》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質量保證體系等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